关于开展专项资料征集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有关科室:
我市档案馆为国家一级综合档案馆,是我市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和电子文件中心。档案馆的馆藏是一个地区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等方面的综合反映,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我市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在事业发展和工作中形成了大量珍贵的资料,这些资料是我市档案的有益补充,共同记录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轨迹。为充实和丰富我市档案馆的馆藏,保护好我市人民共同的文化遗产,更好地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和价值,市档案局决定向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集专项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一)单位形成的资料
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自单位自成立以来,在各个时期所出版的书籍期刊、内部资料、画册、光盘、照片、报纸、影像等资料。
(二)个人资料
1、人物传记、回忆录、题词、书法、绘画作品、著书、笔记、书信、照片等资料。
2、个人保存的古籍、族谱、年谱、墓志、碑文、书画等资料。
二、征集工作要求
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需要市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和协助。
1、本次征集活动采取单位报送方式,请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档案资料的查找、收集、报送工作。
2、凡个人有捐赠意向者,可随时与市档案局联系。
三、联系方法
联系科室:市档案局档案管理科2004房间
联系电话:0632-3315774
联 系 人:孙玉霞 霍猛
枣庄市档案局
2013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