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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主义教育服务指南

时间:2017-11-20 15:47 来源:    发布者:枣庄市档案局

    

        一、事项名称

爱国主义教育

二、办理依据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5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枣庄市档案局(枣庄市新城和谐路492)二楼档案查阅利用服务中心

四、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预约参观。

外国组织和个人须持来华有效证件、本省或同级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信,向本馆提出申请参观。

    五、申请材料

单位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

六、基本流程

1、被服务者需提前预约参观时间;

2、枣庄市档案局与被服务者约定参观时间,受理服务。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预约办理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枣庄市档案局(枣庄市新城和谐路492)二楼档案查阅利用服务中心

2、电话咨询:0632-8685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