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教育服务指南
时间:2017-11-20 15:47
来源:
发布者:枣庄市档案局
一、事项名称
爱国主义教育
二、办理依据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5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枣庄市档案局(枣庄市新城和谐路492号)二楼档案查阅利用服务中心
四、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预约参观。
外国组织和个人须持来华有效证件、本省或同级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信,向本馆提出申请参观。
五、申请材料
单位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
六、基本流程
1、被服务者需提前预约参观时间;
2、枣庄市档案局与被服务者约定参观时间,受理服务。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预约办理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枣庄市档案局(枣庄市新城和谐路492号)二楼档案查阅利用服务中心
2、电话咨询:0632-8685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