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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指导新城图书大厦工程项目建档工作

时间:2017-09-11 15:56 来源:    发布者:枣庄市档案局

  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国家档案局档发〔2006〕2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室字〔2014〕9号)的要求,枣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的新城图书大厦工程属于重点建设工程。为使该工程建设档案齐全完整,妥善保存,市档案局印发文件,要求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形成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及时立卷归档,确保建设工程从项目论证立项、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形成完整的基建档案。市档案局将积极提供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等建档方面的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