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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档案局积极参加“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时间:2017-12-04 16:28 来源:    发布者:枣庄市档案局

124日,枣庄市档案局参加了由市普法办组织的“12·4国家宪法日”广场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会场在交通便捷,群众聚集较多的光明广场,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部分市级行政执法机关、政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一起,热情宣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普及和法律咨询服务。

此次宣传活动中,市档案局推出了查档咨询、档案法律法规咨询等服务事项,面对面解答市民在档案查阅利用、民生档案保管、档案法律维权等方面的疑问;分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枣庄市档案馆简介》、《枣庄市档案局公共服务指南》、《档案法律法规宣传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宣传活动中的咨询、材料倾向于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清晰明了且简洁实用,得到了市民的热烈响应,现场排起了长龙,掀起了学法学档案知识的热潮。

自确立每年124日为国家宪法日以来,市档案局今年首次参加全市法制宣传活动,借此平台宣传普及档案法,提高全社会对档案工作、档案法律规范的重视程度。今后,市档案局将以12·4国家宪法日及6·9国际档案日宣传为重点,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满足群众实际需要的内容,以面对面的服务努力拉近档案与群众的距离,倡导全社会重视并保管好档案,为维护个人权益提供保障。

(法规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