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继续加强市直部门档案业务指导
时间:2017-12-29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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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枣庄市档案局
为继续加强市直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近日,市档案局业务指导人员到市委办公室、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老干部局、市法制办、市党史办、市委政研室、市台办、市公路管理局、市安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等14家单位进行指导。督促市直部门完善文件材料归档制度,按照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要求,制定、修订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报市档案局审核后实施,从源头上加强对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丰富档案门类,收集本单位属于归档范围的各类文件材料,包括文书、科技、专门(会计、人物、专业)、声像(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电子、重大活动档案等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做到应归尽归,应收尽收。各门类、载体文件材料按国家相关规范整理。建立全宗卷,按照《全宗卷规范》(DA/T 12-2012)要求收集、整理。要求各部门加强档案安全保障措施、重视档案安全保管,今年市法制办、市邮政管理局新建了档案库房,市纪委正在筹建新的档案库房,市委办公室、市供销社新调换了档案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