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首页 > 兰台速递

市档案局指导市直部门档案工作

时间:2018-01-16 10:43 来源:    发布者:枣庄市档案局

  为进一步提升市直各部门档案工作管理水平,近日,市档案局业务指导人员到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市老龄办、市地震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红十字会、市外事侨务办、市侨联、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金融办等14家单位进行指导。

  督促市直部门完善文件材料归档制度,按照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要求,制定、修订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报市档案局审核后实施,从源头上加强对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丰富档案门类,收集本单位属于归档范围的各类文件材料,包括文书、科技、专门(会计、人物、专业)、声像(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电子、重大活动档案等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做到应归尽归,应收尽收。各门类、载体文件材料按国家相关规范整理。年限内档案及时移交进馆。建立全宗卷,按照《全宗卷规范》(DA/T12-2012)要求收集、整理。要求各部门加强档案安全保障措施、重视档案安全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