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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档案馆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3-10 09:22 来源:    发布者: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4日至8月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档案馆进行了巡察。9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档案馆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档案馆反馈问题以来,市档案馆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在接到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档案馆的巡察反馈意见后,市档案馆领导班子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围绕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深入反思检查,直面问题不足,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责任,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馆长任组长,其他县级干部任副组长,科级及以下全体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检查整改、指导落实、材料报送、协调督办等工作,明确领导班子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馆长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多次主持召开馆务会议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明确目标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根据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研判分析,列出了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从3个方面确定10个大项32个具体问题、落实72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四)认真督促检查。将抓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及时了解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质量不高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继续加强整改,确保高质量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强化成果运用。整改落实中,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有效地促进了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在理论学习、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方面建章立制,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做到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放大整改效应。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

1.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示范引领不到位”问题

(1)针对“政治敏锐性不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时差”问题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9月2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个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问题根源,剖析原因,深刻反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敏锐性。9月21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会。会上,向全体工作人员通报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情况。二是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制定《枣庄市档案馆传达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制度》,要求全体人员将参加的重要会议精神要第一时间上传下达,涉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及时提出建议意见,讨论形成决议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2)针对“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议事能力不强”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在征求干部职工民主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决策,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坚持事前必须报告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三是进一步规范了会议记录工作,保证记载内容细致完善准确,按要求详细记录集体决策的事项和讨论过程,包括讨论议题和详细内容、每名参会人员发言表态的全过程和讨论结果以及最终形成的会议决议。

(3)针对“对职能划转认识存偏差”问题

一是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站在全局的高度做好机构改革后的档案工作。坚持与省档案馆职能定位保持一致,开展工作时多向省档案馆请示。二是9月30日,组织全体人员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丁薛祥同志在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坚决服从大局,统一思想行动,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地方机构改革决定。三是严格按照“先到位后理顺、先运转后完善”的原则,做到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正常推进,确保档案工作不弱化、档案事业不停滞。一方面紧紧依靠市档案局,学会借力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做好“馆外”,做优“馆内”。在“馆外”,市档案馆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工作责任。将涉及档案行政职能的工作内容进行梳理并向市档案局汇报,逐步实现工作交接。在“馆内”,主动履职尽责,做好涉改单位的档案接收工作,积极协调市档案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抓好馆藏档案的保管、整理、编目、鉴定、统计、开放、公布等各项工作。

(4)针对“自身档案管理‘灯下黑’”问题

一是已严格按照《文书档案整理规则》将原市档案局2018年度形成的114份文件进行规范整理,形成文件级电子目录,连同原市档案局2012年以来的文书档案及电子目录一并向档案馆移交。二是已在10月底前,将所有积存的图书资料规范整理后上架管理。三是自2020年起,严格按照文件资料归档要求,确保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形成文件及图书资料的归档整理。

2.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措施不得力”问题

(1)针对“工作主动性差,重大活动档案资料进馆缓慢”问题

一是国家卫生城已创建成功,市卫健委有关国家卫生城创建资料目录已于9月份移交进馆。全国文明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均处于创建过程中,市档案馆正在持续跟进指导“四城同创”活动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待创建工作完成后接收有关档案资料进馆。二是积极协调市档案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督促不再保留、不再设立、纳入重新组建机构、撤销建制的部门(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对有关档案进行整理后移交市档案馆,或整体移交新组建单位代管,达到规定年限后移交市档案馆。梳理应移交档案部门(单位)信息,制作了《接收市直改制机构档案电话催交单》,针对未完成移交工作的27家改制单位逐一进行了电话催交和上门催交。目前,原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已完成移交进馆工作。由于市档案馆机构改革后已剥离行政职能,已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该项工作需联合有关部门继续整改。

(2)针对“数字档案馆建设推进缓慢”问题

一是确定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范围。认真清点馆藏档案,对未进行数字化的纸质档案做好登记。二是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2019年7月8日,中标方进驻我馆开展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三是对数字化扫描进行全程监管。狠抓档案出入库清点、登记,做好破损档案修复、电子目录编排,确保档案数字化扫描质量,重新装订保持档案原貌。四是在2019年底前已完成300万页的档案扫描任务,2020年10月底完成市直部门文书档案数字化扫描,数字化率超过70%,符合数字档案馆测试要求。

(3)针对“国产终端设备闲置,没有发挥应有作用”问题

一是提高认识,广泛宣传,从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对国产终端替代工作的认知水平。二是10月17日,市档案馆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国产安全可靠终端使用培训会。为全体人员学习了国产安可设备终端操作方法,提高了我馆安全可靠设备使用工作的推进质量,为下步全面开展党政机关电子设备安全可靠应用替代工作打好基础。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学习意识形态讲话和文件精神不到位”问题

一是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于6月21日调整了市档案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加强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10月14日,市档案馆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了《市档案馆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馆长和各位分管领导签订了《意识形态责任书》,县级领导干部讲授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课,进一步增强全体人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问题

一是进一步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确定馆长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建述职、民主生活会内容,每年初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并推进落实。二是10月12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市档案馆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三是结合档案工作实际,优化理论中心组学习方式和学习内容,突出学习成效,确保学有所获,学以致用。每月开展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采取中心组成员轮流领学并开展交流发言,使学习更有针对性,更加入脑入心。

(3)针对“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存缺失”问题

一是在“枣庄档案信息网”、“枣庄档案”微博开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栏,做到每周至少更新1次。二是在“枣庄档案”微信平台增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相关内容。

(二)“党的建设有所缺失,工作抓而不实问题”方面

1.关于“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组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一是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完善馆务会议和馆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同时,按照严格区分馆务会议和馆长办公会参会人员范围和议事内容,将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工作人员职级并行及近期大额资金使用工作提交馆务会议研究讨论,其他日常性事务性工作提交馆长办公会议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在研究上述事项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二是进一步完善会议记录规范,由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会议记录,要求充分记录与会人员意见建议、观点,实施重大事项的馆务会议记录须经班子成员阅签制度。

(2)针对“党务干部作用发挥欠缺”问题

10月17日,市档案馆机关党支部召开专题支部委员会,组织支部委员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推进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党内法规政策,每名支委会成员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认领了个人承担的工作职责。

(3)针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专题讨论党建工作制度,确定每年至少2次专题讨论党建工作,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切实加强班子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市档案馆召开专题会议,馆领导班子听取了党支部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专题汇报。二是严格按照条例加强党支部建设,强化支部战斗堡垒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了党员民主评议、堡垒指数星级评定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要求,每月开展2次“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党员身份意识,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整改、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4)针对“谈心谈话造假”问题

一是10月18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市纪委关于3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通报》和《市纪委关于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部分内容,令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党建材料造假的严肃性和危害性,牢固树立底线思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彻查党建材料造假问题,主要负责人和党建工作分管负责人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了书面检查。三是制定出台了《枣庄市档案馆谈心谈话制度》,明确开展谈心谈话的范围、方式和主要内容,形成谈话记录,避免形式主义。10月底前,馆长与其他县级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并形成谈话记录表归入巡察整改档案。

(5)针对“党建质量不高”问题

经请示市直机关工委,该同志入党时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选票虽未留存,但已在机关工委完成备案,其入党资格真实有效。但今后要引以为戒,摒弃粗枝大叶的工作作风,开展各项工作时始终做到坚持“规范化、程序化”,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求留存反映工作真实情况的重要纪实材料,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10月17日,市档案馆机关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并观看政论片《泰山挑山工》。9月份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培育清廉家风 涵养优良作风”、“守初心 扬正气 聚能量 促发展”、“榜样的力量”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党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一次。二是创新“三会一课”形式,丰富学习内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读书会和学习研讨会,全体党员分别领学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发言交流。每次支部学习会后安排1-2名党员,针对学习内容谈感想谈体会,真正使党员融入学习,将学习融入工作。

2.关于“党建工作不严肃”问题

(1)针对“支部换届参会人员不符合要求”问题

2017年9月,党支部换届时共有党员30人,其中5名退休党员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另有5名退休党员自愿要求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社区,但后来社区一直未予接收。经请示市直机关工委,市档案馆机关党支部将于2020年1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目前正在着手支部换届准备工作。本届支委会将认真反思并吸取2017年支部换届参会人数不符合要求的深刻教训,在这次换届时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2)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

一是10月17日,市档案馆机关党支部召开了支部委员会,组织全体支委会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熟悉党员发展各项工作流程。二是主动与市档案馆现有非党工作人员联系,征求了解他们的入党意愿,目前已有1名同志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3)针对“对退休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

支部现有退休党员人员15人,其中60岁以上7人,70岁以上3人,80岁以上5人,长期居住地分散在新城、市中区、济南市、郑州市不一。根据支部多数退休党员年龄偏大、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采取定期安排工作人员登门为退休党员送学习资料、电话联系调度等方法鼓励老干部坚持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方式参与支部组织生活。

(4)针对“党费交纳标准未及时调整”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据实测算支部全体党员党费交纳基数、交纳系数和应交纳金额。二是根据退休金变动情况调整交纳基数,补齐退休党员欠交党费,退休党员已从2019年7月起足额交纳每月党费。三是今后按照每位党员工资变动情况严格按照规定调整党费交纳金额,确保所有党员足额交纳

3.关于“党建基础知识薄弱”问题

一是为支部全体党员购置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手册,发放《党建知识应知应会100题》,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全面提升党员党建基础知识。二是对党员干部使用“学习强国”APP情况持续跟进,不定期公布学习排名,督促支部党员通过“学习强国”APP开展党建知识学习。三是强化对日常自学情况的检查督办,以闭卷答题等形式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测试。先后于10月11日、10月21日开展两次党建知识闭卷测试,有力提升了党员的党建基础知识掌握水平。

4.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1)针对“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问题

一是吸取教训,提高认识,10月25日,市档案馆从事组工人事工作有关人员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枣庄市市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枣庄市市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对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基本条件、任职资格、组织程序、纪律监督的各个环节真正做到弄懂吃透。二是完善选人用人全过程规范化、痕迹化管理,遇有把握不准的问题,提前向组织部门请示,做到程序规范,决策科学。2019年12月,市档案馆严格按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流程,通过职务晋升方式选拔4人,通过职级晋升方式选拔5人。三是在今后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程序,避免类似情况出现。

(2)针对“干部档案审核不细致”问题

一是安排专人到组织部干部信息科核查全馆科级及以下干部共10人的档案材料,针对反馈问题通知干部本人查漏补缺,需个人作出说明的已形成书面手写材料,需调查核实的已派专人组成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形成了调查报告。有关材料在2019年11月底前已全部补充完整。二是强化责任意识,今后对放入干部个人档案中的各类文件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新入档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三)“纪律、作风建设不够严实”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1)针对“‘一岗双责’抓的不实”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0月18日,召开了2019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二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馆其他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典型案例、观看警示片《一念之间》《叩问初心》、参观枣庄监狱廉政建设教育基地。10月份以来,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同志多次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坚持“扯袖子”“咬耳朵”,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2)针对“对从严治党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二是10月21日,领导班子成员以《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为题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根除错误思想,强化“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忧患意识,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12月23日,市档案馆主要负责同志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

(3)针对“机关存在不良风气”问题

在10月18日召开的市档案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有关诬告陷害制造谣言的处理条款,进一步加深了干部职工对诬告陷害他人后果危害性的认识,充分了解了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和相关处分方式,令全体干部职工对纪律规矩做到心中有戒。

2.关于“纪律意识不强,规矩意识淡薄”问题

(1)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问题

一是通过市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2名工作人员开展了回访教育,帮助他们深挖思想根源,根除错误观念,牢固树立廉政意识,从严约束个人行为。二是10月 18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采取定期(每半年)和不定期(工作岗位调整)梳理岗位廉政风险,令全体干部职工明确个人职责,坚守廉政底线。

(2)针对“未建立考勤到岗制度,纪律比较松弛”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考勤和请休假制度,10月31日,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市档案馆考勤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实行请销假审批备案,并作为干部个人绩效考评、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二是对上班迟到、早退、有事不报告,不履行请销假制度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形按规定进行处理,绝不姑息护短。

3.关于“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1)针对“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翻阅了原始报销单据,针对超标准报销高铁车票的问题,当事人作出了说明并退赔超出部分费用。二是10月31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枣庄市档案馆财务报销制度》、《枣庄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枣庄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财经纪律规定,对培训费、差旅报销标准熟记在心,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2)针对“违规发放讲课费,违规报销”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枣庄市市直机关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对违规发放的讲课费和违规报销的违章罚款一律清退追回。二是修订完善《市档案馆财务报销制度》,针对发票报销建立财务人员初审、经办人科室分管负责人二审、主要负责人终审制度,责任到人,从源头和报销程序上完善财务报销制度。

(3)针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规定,每逢研究“三重一大”问题时,主动邀请市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领导参会监督指导,会后及时向纪检组报备。二是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凡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过市财政局及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批准,通过市财政政府采购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确保程序合规。10月以来,市档案馆根据工作需要,经市财政局和政府采购办批准,共完成5项政府采购

(4)针对“财务报销制度不规范”问题

一是经自查自纠,存在购买办公用品时对方提供定额发票,采购经办人仅在发票背面备注“办公用品”而无明细的问题,今后将严格办公用品采购流程,要求供货方提供正规机打发票并附采购明细。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财务工作由至少2人经办,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强化监督。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业务水平。四是10月31日,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枣庄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枣庄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及其他财经规定,今后严格执行发票审核报销程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314174;邮政信箱:枣庄市档案馆综合科(枣庄新城和谐路492号);电子邮箱:zzdaj@126.com

                     枣庄市档案馆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