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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问答(二十三)

时间:2020-06-10 14:26 来源:    发布者:

【问:如何理解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符合我国国情,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这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第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集思广益的优势。

第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党派真诚合作的优势。

第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达成广泛共识的优势。

第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

【问:什么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

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增强人民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加强委员队伍建设。

【问:如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